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圖書館資料外借規則

  1. 書籍
    a.校本部學生(包括MDiv(Hons), MDiv, BTh, PDipCS, DipCS)可使用學生圖書證借閱書籍,每人 限借書10本,為期兩星期;需要寫畢業論文之學生,可借書15本,為期一個月。可續借三次。
    b.校本部(部分時間)學生(包括 PDipCS(PT), DipCS(PT))可使用學生圖書證借閱書籍,每人限借 書8本,為期兩星期;可續借三次。
    c.校外進修學生(包括 ExMDiv, MMCS, MCSS, MCSD)可使用學生圖書證借閱書籍,每人限借書8本,為期兩星期;可續借三次。
    d.神學碩士 (ThM) 學生可借書30本,為期一個月,可續借三次。如有其他使用者需使用有關書籍,館員會致電該學生,接獲通知三天內須還書,否則當過期論。
    e.每次借書/續借,必須攜帶學生圖書證及書籍。
    f.讀者可自行於圖書館網頁上續借書籍,每本書籍最多可續借三次,每次為期二星期。
    g.網上續借手續必須在還書日期屆滿前續借書籍,逾期書籍網上系統不予受理,並要親臨本館辦理 續借及罰款手續。
    h.讀者可在網上自行預約已借出的書籍。凡被預借之書籍,除預約人外,其他人不得借閱或續借。 倘預約人放棄借閱有關書籍,請即通知館員辦理取消手續,以便他人借閱。預約人請於五天內辦理借閱手續,否則預約會被取消。
    i.凡屬中宣圖書館的書籍,應在館內閱讀、使用;所有帶離圖書館的書籍,均須辦理借閱手續。
    j.如遇老師需要,圖書館有權要求學生儘早歸還借閱的書籍。
    k.逾期歸還之書籍,每本每工作日罰款2元。
    l.影印及掃描:
         (1)影印或掃描書籍/期刊不可以多於百分之十(10%)。
         (2)讀者不可以影印或掃描整本書籍/期刊。
         (3)讀者不可以在不同時段內將整本書籍/期刊的內容分開影印或掃描。
    m.如果書籍有損毀或塗污(寫字或畫線),請在借書前告知館員。
    n.遺失、損毀或塗污:
         (1)借出書籍如有遺失、損毀或塗污,借書者須自行購買新書以作替代,並支付30元行政費。
         (2)如果該書籍為絕版書,則按照該書價格賠償,再罰兩倍書籍的價格
            (例如書籍原價$100+$200=$300)
         (3)如果本館未能查出書籍價格,由圖書館主任估價。
    o.還書手續須由館員辦理。切勿私自將書籍放回書架或書車上。
    p.在圖書館內閱畢書籍,請放在書車上。
    q.學生圖書證不得借予他人使用,亦不可替同學代借書籍。
    r.若三位或以上學生同時表示需要借同一書籍,則該書會被收回,並作指定書。
     

  2. 期刊:期刊一律不得外借,只供在館內閱讀 
     

  3. 影音資料
    a.每人每次限借一種類型。
    b.每人每次最多限借CD二套或VCD二套或DVD二套,為期二星期;可續借一次,為期二星期。
    c.影音資料借還手續須向館員辦理。(不必使用學生圖書證)
    d.過期交還每套每工作日罰款2元,若影音資料遺失或損壞,按售價賠償。
     

  4. 聖經軟件及神學軟件不得外借,只可在館內使用。
     

  5. 電子期刊
    a.本院的老師、校本部學生、校本部(部分時間)學生、校外進修學生(包括ThM, ExMDiv, MMCS,MCSS, MCSD)及同工都可以使用EBSCO Database。
    b.電子期刊的登入號碼及密碼不得借予他人使用。
     

  6. 補領學生圖書證每張50元。       
  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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